苗栗 鍾東錦轟檢警調栽贓買票 將向監院陳情

苗栗縣長鍾東錦25日上午重轟苗栗檢警調栽贓買票案。(謝明俊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25日上午重轟苗栗檢警調栽贓買票案。(謝明俊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判決檢方敗訴後,檢方日前低調上訴。鍾東錦25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重磅反擊辦案檢警調利用行為可議的鄧姓檢舉人資料,在全部當事人都不承認替他買票的情形下,硬性栽贓移送買票案,是台灣政治史上第1次縣長選舉設局誣陷買票事件。

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苗栗縣檢警調以查獲大湖鄉長候選人、代表、村長等涉嫌賄選買票案,檢方向法院提出鍾東錦當選無效民事訴訟,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審理後,7月21日駁回檢方所提訴訟,檢方低調於8月15日提起上訴,但未主動對外公布,直到8月21日媒體追問苗檢官員,苗檢才證實「已提上訴」。

昨鍾東錦記者會中,涉案的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出面強調,鍾東錦與大湖聯合競選總部毫無關係,也未買票。鍾東錦則大爆,全案的關鍵鄧姓男子,先前以張冠李戴的手法,妄求檢舉大湖鄉長黃惠琴涉嫌買票,想賺檢舉獎金未遂,接著再設局乘丘女買票時蒐證檢舉,苗栗檢警調接獲鄧某檢舉,如獲至寶,企圖以此攀指他涉案,幸一審法官明察秋毫,判他勝訴。

鍾東錦並指控苗栗縣調站黃姓調查官涉對丘女不當取供,將向監察院陳情彈劾檢警調。苗栗地檢署25日下午發聲明表示,丘女有無替鍾東錦買票,雖經一審民刑事判決都有利鍾東錦,但丘女於行賄當時確有交付請求支持名單給受賄選民,且名單上確有1號縣長候選人,此為不爭的客觀事實,檢方上訴有理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