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1天3賄選!每票500元 查扣不法政治獻金94萬

苗栗檢警調查賄小組一天內,分別查獲鎮長、縣議員和鎮民代表選舉賄選案,賄選方式除了以現金買票之外,還有捐助協會社團現金爭取支持,也查獲一起違法政治現金案,查扣現金94萬元。選戰倒數階段,檢警調加強賄選查察工作,避免金錢介入選舉。(彭清仁報導)

苗栗地檢署指出,隨著投票日接近,賄選檢舉案件持續增加!檢警調查獲通霄鎮長張姓候選人,以每票500元向選民進行賄選,查賄小組共傳喚張姓候選人等22人到案說明。張姓候選人在複訊後,檢察官認為無羈押之必要,諭令以3萬元交保候傳。

另外,檢察官張亞筑指揮警調單位和移民署等單位,查獲苗栗縣議員第一選區羅姓候選人,每次以1000元至6000元不等金額,假借捐助選區內社區發展協會、歌唱班名義之現金賄選案件。檢方傳喚羅姓候選人和6名證人到案,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

檢察官邱舒虹指揮苗栗縣調查站、大湖警分局,偵辦卓蘭鎮民代表李姓候選人之現金賄選及違反政治獻金法等案件。查賄小組傳喚李姓鎮代候選人和選民共14人到案說明,查扣賄選現金和不法政治獻金共94萬元。複訊後諭令李姓候選人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據了解,苗栗縣本屆選舉賄選傳聞不斷,也被警調單位列為賄選熱區,截至目前為止,檢方已查獲20多起賄選案,其中3件已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