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新增3處易肇事路段測速照相 3/1起執法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8日電)苗栗縣警察局為防制交通事故,選定3處易超速肇事路段,新增測速照相設備,分別在台1線造橋鄉、苑裡鎮及台3線獅潭鄉路段,3月1日起執法,提醒駕駛人遵守限速,確保安全,免傷荷包。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長江振維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這3處設置測速照相地點,分別位於造橋鄉台1線104.9公里(限速70公里)、苑裡鎮台1線140.8公里(限速60公里)及獅潭鄉台3線124.9公里(限速60公里)。

江振維指出,在台1線路段,因道路筆直,易有車輛違規超速行駛,獅潭鄉台3線路段道路多為彎道,有許多外來遊客利用此路線前往大湖鄉或泰安鄉觀光,若在路況不熟、車速過快情形下,經常造成車體翻覆,並失控衝至對向車道;經評估後,增設測速照相執法設備,3月1日起正式執法,盼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警方表示,除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外,縣內4處區間測速設備在去年2月16日起陸續啟用執法,包括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通霄段、台13甲線造橋段、台3線獅潭段及縣道140線卓蘭段;至於外傳縣道140線區間測速設備暫停執法一事,警察局特別澄清,目前此路段仍持續執法中,提醒用路人遵守限速規定,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編輯:陳仁華)11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