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苑裡公有市場燒毀5年 重建工程動土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苗栗縣苑裡鎮公有零售市場民國107年發生大火燒毀,災後因部分建物涉歷史建築等問題,重建工程歷經5年推動,今天開工動土,將採「分期分區」施工方式,預計114年完工。

苑裡公有零售市場107年9月發生大火,災後現場紅磚發現印有「TR」字樣,是日治時期「台灣煉瓦(Taiwan Renga)株式會社」的英文縮寫,被視為市場可追溯至日治時期的關鍵證明,經地方人士爭取、提報文資審議,苗栗縣政府108年將苑裡市場登錄為歷史建築,登錄範圍包括市場本館沿街現存牆體及別館山牆、据賣場等部分。

苑裡鎮公所今天舉辦苑裡市場拆除重建工程動土典禮。公所表示,經歷5年的經費爭取、規劃討論和在地共識凝聚過程,以及經濟部、文化部、苗栗縣政府、台電等經費挹注,加上鎮民代表會支持,得以新舊融合的設計概念,進行全區整體規劃,總經費新台幣3.3億元,苑裡市場終於邁向下一個里程碑,讓百年市場重現風華。

苑裡鎮長劉育育指出,市場工程過去流標2次,經過經濟部輔導變更設計,改善停車場入口,並將歷史區域納入全區規劃。今年8月鎮民代表會支持通過預算後,公所全力加速推動,10月底及11月初分別決標新建區域的「拆除重建統包工程」,及歷史建築區域的「歷史建築因應設計及規劃設計」,2案雙軌並行,一面推動新建市場的設計及工程,一面持續進行歷史建築區域的規劃設計。

劉育育說,苑裡市場重建工程從原本執行率為「零」的全國吊車尾行列,在眾人齊心協力下彎道超車,走到動土開工這一天,感謝中央地方各級機關、民代支持以及攤商配合、鎮民的監督,將樹立地方公共設施的典範,也是公所、鎮民齊心協力留給苑裡下一個百年、下個世代的禮物。

鎮公所表示,苑裡市場採「分期分區」施工方式,第1階段工區鄰近天下路側,屬新建市場工程範圍,將於11日開始拆除;第2階段工區靠近為公路及大同路側,涵蓋歷史建築基地範圍,將在通過文化資產審議後,於113年農曆新年過後開工,預計114年6月陸續完工。

此外,鎮公所考量不同攤商類型,在原市場附近選定水利大樓1樓、台電苑裡服務所旁用地,分別作為乾、濕貨攤商的中繼市場空間。(編輯:方沛清)11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