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行政教職員不休假加班費 請領限制將鬆綁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苗栗縣長鍾東錦今天在議會答詢時,允諾鬆綁兼任行政職教師未休假加班費請領規範,讓學校自行認定申請天數上限,從原本10天提高至15天,其餘5天仍需專案提報縣府申請。

苗栗縣議會近日召開第20屆第3次定期大會,民進黨籍議員陳光軒於21日教育處工作報告時曾反映,縣府5月初一紙公文,修正學校行政人員及兼任行政職教師申請未休假加班費規範,引發基層教師反彈。

陳光軒指出,苗栗縣雖宣布未休假加班費最高請領20天,但原則上只能申請10天(學校自行認定),另外10天須以專案提報縣府申請條件審查,且以寒暑假期間為限,等同限縮教師權益。

無黨籍議員蕭詠萱今天在議會總質詢也提及此事,她說,學校教職人員常身兼多職,犧牲休假以完成手上業務,相較於其他多數縣市可申請20天的不休假加班費,苗栗縣也應比照,以提高教職人員兼任行政工作意願。

苗栗縣長鍾東錦答詢表示,經查詢各縣市現況,苗栗縣10天確是全國敬陪末座,但若要比照放寬至20天,1年約需增加新台幣3000萬元經費支出,勢必排擠其他教育預算。

「我們也想盡量給予」鍾東錦說,礙於縣府財政仍艱困,同時兼顧基層教職人員權益,允諾分階段提高申請天數,今年先加編預算至15天,明年若縣庫財政持續改善,也會與財主單位研商,努力提供行政教職員更好的福利。(編輯:張銘坤)11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