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違反水保法案件總量降 3鄉鎮上升列警示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苗栗縣政府今天公布109年度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總數115件,較上一年度減少,其中大湖鄉下降最多,但苑裡、造橋及卓蘭3鄉鎮違規比率上升,將列為警示鄉鎮,加強巡查。

縣府水利處指出,統計苗栗縣109年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共115件,整體較108年的143件呈現下降趨勢,其中97件處分罰鍰,4件屬農業行為違規處以限期改正,其他14件則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水利處表示,相較兩年度差異,多數鄉鎮均呈現下降,降幅最大為大湖鄉,從108年度的28件降至7件,然而,苑裡、造橋及卓蘭3鄉鎮的違規案件不減反增,因違規比率上升,將列為警示鄉鎮,函請鄉鎮市公所加強巡查,即時制止違規行為。

水利處水土保持科分析,案件上升主因仍在於廢棄土方案件增加,水保單位針對相關案件將持續祭出重罰,後續移請農業處、地政處、環保局等單位列管。(編輯:陳仁華)11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