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首例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案件完工 全新長照服務造福鄉里

苗栗縣首例危老重建推動師投入輔導之危老重建計畫案件,由許慧琴推動師協助辦理,建築基地坐落於竹南鎮南大路,原有老舊建築物為地上4層、地下一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總面積約一九八坪,屋齡超過三十九年,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為未達最低標準,耐震能力有疑慮亟待重建,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標準,在許推動師的協助之下擬具危老重建計畫,興建地上午層建物,總面積約二六七坪,其中三至四層並規劃作日照中心使用,並於昨三日開幕。

本案自一0九年七月八日核准危老重建計畫後即進入後續興建階段,興建期間受疫情影響,歷經缺工及建材物料飆漲等重重困難,終於在一一一年間完工取得使用執照,除了實現危老重建計畫之規劃,建物三至四層將成立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外,一至二層亦將有中醫診所及物理治療所進駐並配合日照中心營運,屬於醫養照護型長照中心,並且於昨三日開幕。本案老舊建物拆除重建後以全新面貌回歸當地、服務鄉里,不但因此改善生活、居住及環境品質,亦對於苗栗縣政府布建長期照護系統、塑造宜居苗栗之施政目標有所助益,可謂一舉數得(見圖)。

為改善鄉親之生活及居住安全,苗栗縣政府全力積極協助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所有權人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申請重建,且為了增強服務效能,縣府自一0八年起創設「苗栗縣危老重建推動師」制度,是全台灣除臺北市之外,第一個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推動師制度的縣市,迄今年聘任中之推動師計有三十二名,自一0八年起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縣府受理三十八件危老重建計畫中,就有二十五件是危老重建推動師協助推動,其中已核准了二十三件,其餘案件也順利進行審查中。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是相較於都市更新條例,更為快速、簡便的重建管道,申請重建時除了容積獎勵、時程獎勵、規模獎勵及重建期間與重建後的減免稅捐優惠外,縣府為鼓勵重建,也訂定「苗栗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放寬標準」,符合條件者可不受建築法令及都市計畫法令限制,以提升土地利用與不動產開發之效益。

此外,依危老條例申請重建前需辦理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擬具危老重建計畫相關程序,為了減輕鄉親申辦危老重建計畫及前置作業的負擔,縣府持續向營建署爭取經費,補助都市計畫區內私有住宅辦理結構初評、詳評計畫及擬具重建計畫之費用,受理補助時間將配合營建署撥款時程另行公告。如欲了解辦理危老重建相關事宜,有關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事項歡迎電洽工商發展處使用管理科037-361430,有關擬具重建計畫事項歡迎電洽都市計畫科037-3597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亦歡迎臉書搜尋「都市好新生-苗栗縣危老建築物加速重建專區」FB粉絲專頁,或可至「苗栗縣危老重建專區」網站(網址:http://miaolirenewal.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