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椿象炸來吃? 食藥署:非法定可食昆蟲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9日電)林業署4月27日舉辦「呷蟲王者」活動油炸荔枝椿象,因荔枝椿象非法定食用昆蟲,食藥署與嘉縣衛生局派人關切並宣導。衛生局今天表示,當天活動沒有人吃荔枝椿象。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4月27日於觸口自然教育中心舉辦「呷蟲王者」課程活動,將荔枝椿象轉化成創意料理,帶領學員瞭解如何利用昆蟲生長繁殖快速的特性,緩解人口膨脹與氣候變遷造成糧食生產危機。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告訴中央社記者,因民眾陳情食藥署,指林業署活動有違法嫌疑,食藥署轉衛生局協助調查。因荔枝椿象蟲、卵為食安法未公告可食用的食材,當天派員到現場是擔心林業署烹煮供人食用,經查當日未提供食用。

林業署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說,當天食藥署會同衛生局人員到場了解上課過程,檢視課程簡報、訪談教師、課程錄影拍照,並口頭說明非傳統性食品原料注意事項等。

李定忠表示,因國內僅通過3種可食用昆蟲食材(蜂蛹、蟬蛹及一種特定螞蟻),食藥署請自然教育中心調整課程內容。

李定忠強調,「呷蟲王者」活動初期規劃及行銷雖以荔枝椿象移除後入菜來發想,但課程前皆依法規調整內容,教導學員改以烹飪蜂蛹為主。

此外,李定忠說,課程結束前由環教師示範油炸荔枝椿象的方法,並再次說明及提醒學員非法規規範內的昆蟲不能食用,學員也沒有吃油炸荔枝椿象。(編輯:唐聲揚)11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