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華埠遊民所訴訟遭法院駁回 社區將上訴、示威

華埠遊民所訴訟遭法官駁回,社區將上訴並再示威。(記者劉梓祁/攝影)
華埠遊民所訴訟遭法官駁回,社區將上訴並再示威。(記者劉梓祁/攝影)

紐約市府三年前將曼哈頓華埠東百老匯(East Broadway)91號選於用作遊民所,但隨即遭到社區強烈抵制,指其對華人居民生活造成安全威脅,且前期調研工作準備不足,並將市遊民服務局(DHS)告上法庭;近日,法庭宣判決定駁回原告請求,稱其指控「毫無根據」,華埠社區則於2日表示,將上訴並預計於7日再組織示威。

將東百老匯91號用於收容遊民的想法最初在2021年由市府提出,在次年獲批並敲定承包商,但遭到大華埠民權聯盟和美國福建公所等組織聯合提告,至今施工延宕。

根據起訴書,原告認為市府並未遵循法定告知程序,且其完成的公平分配報告(Fair Share Report)對社區描述有誤;上月25日,法官阿利(Shahabuddeen Ally)做出決定,表示法院在「考慮被告所有主張後,認為它們毫無根據」。

法官阿利在駁回文件中寫到,所有與該遊民所相關的文件均能公開可尋得,且不存在事實缺陷,因此認定市府沒有違規行為。阿利還表示,市府在編寫分配報告時沒有「不當行為」,並「遵守了公平份額準則」,因此駁回原告認為的「武斷、任意、濫用職權或缺乏合理的基礎」。

對此,民權聯盟成員陳建閃、王鏑和律師鄭明佑、古奇(Edward Cuccia)及紐約東華協會主席于金山等人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再次組織大規模示威。

陳建閃表示,並不相信法官所做決定為正確,因此在和團隊法務思量後,決定「不停抗爭」;他說,華埠已因新冠疫情造成的犯罪頻發和監獄重建工作的推進,承擔著極大壓力,加之周邊已有多間遊民所,若再增加一個擁有120張床位、僅供男子的「安全避風所」(Safe Haven),則會令已有大量長者和孩童的社區「負擔過重」。

鄭明佑則說,報告雖指在選址的半哩半徑內只有四間遊民所,但事實上為七間,屬於「故意且嚴重的疏漏」,並希望市長重新起草報告,和牢記身中40多刀而亡的韓裔李尤娜(Christina Yuna Lee)所帶來警示;古奇表示,社區預計在本月內提出上訴,要求法庭對市府發出「停止執行令」。

此次的示威,將要求市府重新考慮由市議員馬泰(Christopher Marte)提出的方案,將選址改為老人公寓,或與社區討論其它方案,示威時間暫定於7日(周三)下午1時,地點在東百老匯91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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