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判賠1401萬 法官曝凶嫌欲出版「殺人魔之戀」牟利

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被告陳伯謙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後,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全案還在審理中。被害高姓女子的父母對陳伯謙提出民事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判決賠償1401萬。北院行政庭長黃珮禎透露,案發後陳伯謙絲毫沒有悔意,甚至企圖利用這次犯罪出書牟利。

黃珮禎指出,高女被殺害時才30歲,被用非常殘忍的方式殺害,之後又被棄屍,甚至有某些屍塊找不回來、屍骨不全,為人父母在這種情況下非常悲痛。他並透露,刑事審理過程中,辯護人曾經請求調閱被告在看守所會客的錄音記錄,被告跟朋友說要把這次事情的剪報都收集起來,以後要出書「殺人魔之戀」,顯示被告沒有悔過,還要藉出版書籍牟利,讓被害人父母更加悲痛。

黃珮禎並指出,被害女子父母向法官表示,向陳伯謙求償後才發現他已經脫產,經審酌後認為被害人父母的求償合理,因此判賠1401萬元。

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勒斃,再分屍割下乳頭試圖做標本;一審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罪判陳伯謙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案件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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