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 北檢起訴犯嫌求處死刑

北檢偵辦華山草原分屍案,認定陳姓犯嫌性侵殺害被害人後棄屍,還將她的乳房製成標本,手段凶殘,今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起訴,建請法院處以最嚴厲之刑(死刑)。 檢警調查,黃女於五月卅一日下午四時左右到「野居草堂」後,與在場的陳嫌等人聊天及飲酒;六月一日凌晨○時卅分左右,黃女因酒醉在「野居草堂」昏睡。 陳嫌在同日凌晨四時左右,性侵昏睡且無力反抗的黃女;被害人驚醒極力反抗,陳便勒頸導致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