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專利戰勝訴 三星須立即停止侵權

工商時報【楊日興╱綜合報導】 智慧型手機2家大廠華為、三星近年為專利侵權一事多次互告,在法庭大打專利戰。昨(11)日最新判決出爐,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華為勝訴,這是繼2017年12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華為終訴後,大陸大廠再一次的法庭勝利。 新浪科技報導,深圳中院昨宣布,在華為訴三星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中,一審判決華為勝訴,三星須立即停止以製造銷售和許諾銷售的形式,侵害華為4G標準專利權的行為。三星方面可再上訴,也可和華為談判,經華為同意,可不執行停止侵權的判項。 對該判決,華為表示,相信透過尊重和保護彼此的智財權,讓研發投入有回報,可促進行業創新和健康發展。法院的判決體現中國智財權司法保護環境在持續鞏固完善。 該審判源自2016年5月,華為以侵犯專利狀告三星,在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院對三星提起智財權訴訟。同年6月,華為再度將三星訴至泉州中院,並索賠8,050萬元人民幣(下同)。 對此三星也不甘示弱,2016年7月將華為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索賠8,050萬元的2倍金額1.61億元。此後,雙方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深圳中院、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陝西省高院等多個法院發起多輪交鋒,展開一場專利大戰。 但2017年4月,泉州中院一審判定,華為勝訴,三星不服上訴。同年12月,福建省高院經二審終判,駁回三星上訴請求,共計23款三星手機被判禁產、禁售,而三星須賠償華為8,050萬元侵權賠償款。加上昨深圳中院的判決,華為可謂在這場專利之爭占據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