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性侵女兒 企圖強暴重罪罪成

涉嫌性虐未成年女兒多次的吳國平(Wu Guo Ping,姓名皆音譯),經過六天的庭審,被陪審團裁定其一級企圖強暴C類重罪與一級性虐的D類重罪等罪成,下次出庭時間定於10月10日,屆時將討論量刑等事宜。

42歲的吳國平於23日的第六天庭審中,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一級企圖強暴(Attempted Rape 1st)、一級性虐待(Sexual Abuse 1st)、強行觸摸(Forcible Touching)與危害17歲以下兒童(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a Child)等罪名成立。

根據警方消息,市警109分局於2017年5月4日接到報案,一名未成年少女稱自己遭侵犯,身上有血痕和淤傷,警方前往法拉盛Quince大道的一戶民宅調查,並逮捕受害人的父親吳國平;檢方以性虐、企圖強暴與襲擊等多罪提告。

吳國平被捕後交付保釋金被釋放,但案發當日晚間違反保護令,再次折返妻女的住所;母女與市兒童福利局(ACS)工作人員再次報警後,吳國平二度被逮捕,移送檢方後加控藐視法庭的罪名。

今年2月14日大陪審以一項企圖一級強暴、一項一級性虐待與危害17歲以下兒童等多罪起訴被告,2月28日被告起訴後首次過堂時,檢方又加控性虐13歲以下未成年人(Sex Abuse under 13 Years Old)等重罪,但被撤銷;3月28日第三次過堂時,被告表示不認罪,法官將保釋金定為15萬元或7萬5000元現金。

被告妻子日前庭審中首次指證吳國平曾企圖對女兒施暴,她說因自己被診斷患乳癌,並切除了乳房,隨後和丈夫關係逐漸惡化,並常被指責未盡妻子義務,且要求支付家中花費。

吳國平的妻子表示,丈夫對女兒一直漠不關心,但常對孩子「動手動腳」,2017年2月到3月間,孩子向她說爸爸企圖強暴;同年5月4日,她上班後丈夫再次侵犯女兒,導致孩子的脖頸與乳房有大量血痕,她報警求助,但丈夫被保釋後,當晚10時左右折返家中,要求在屋內再住一晚,隨後再次被捕。


律師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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