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謊報遭槍擊 警不排除以「提供虛假報告」追究 恐吃刑責

一名47歲的華裔男子22日凌晨在其法拉盛住所內報警,稱被他人用槍枝射傷小腿,但在警方調查後,承認「槍傷」實為自己用螺絲刀造成的傷口;警方表示,目前雖未逮捕他,但不排除日後以「提供虛假警察報告」(Filing a False Police Report)罪責追究該男子刑責。

根據警方消息,22日凌晨5時15分左右,接到一名47歲的華裔男子報警電話,稱左小腿遭槍枝射傷,需要送醫治療。

警方和救護人員迅速趕到男子報住的法拉盛139街交35大道公寓 ,立即將他送往紐約長老會皇后醫院(NewYork-Presbyterian/Queens)救治。

然而,經過調查,警方22日下午3時許表示,該男子承認其「槍傷」是他用螺絲刀捅傷後所造成,並無任何槍擊案發生;該男子涉嫌對警方「提供虛假警察報告」,不排除日後追究其刑事責任。

傷者報住的公寓樓內以亞裔住戶為主,不乏華裔面孔,但多數表示並未在案發時聽到噪音;一位剛搬到該公寓不久的周女士稱,清晨6時左右聽見警笛聲音,在陽台查看後,看到有傷者被送上救護車,但不清楚事情原委。

根據紐約法律,若民眾「提供虛假警察報告」將可能以輕罪被起訴,面臨一年的監禁或達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累犯將會以重罪被起訴;此外,若虛假報告中還涉及對他人的指控,被告還將被檢方以誹謗、疏忽罪或故意騷擾他人情緒等罪名的指控。刑事律師朱偉表示,該類罪行多數屬A類輕罪(A Misdemeanor)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