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把移工當空氣? 亞旭工會正式要求團體協約

華碩集團旗下的亞旭電腦公司傳出為省資遣費,無預警解除、片面改變正式聘僱關係,不少移工權益受到影響,許多來台工作的菲律賓移工是付高額仲介費來台工作,現在工作又一夕消失,不知所措。亞旭工會現在已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然而亞旭公司及母公司似乎把非法解僱事件當空氣,可能違反國際RBA規定,企業名譽將受損。

此事件源於亞旭公司將於今年關閉桃園廠,將整個工廠移轉到越南生產,並早已開始把部分機器設備打包運出,部分台籍工程師也已經被派往越南。從五月份起,公司放任甚至鼓勵移工在勞動契約存續其間自行轉換僱主,以致桃園廠原有四百多位菲律賓移工,現在僅剩一百多位;原有泰國移工99位,現在也只剩兩位。此即證明,亞旭未能善盡僱主責任,保障員工工作權,反而藉由放任甚至移工轉換僱主,規避資遣費與大量解僱勞保護法的規範。亞旭省下的資遣費,可能已經高達千萬元。

因為許多同事轉出,移工們才發現公司在三月要求移工搬遷宿舍後,每月冷氣費就高得驚人,不到半年的時間,就超過萬元。許多移工因為已經申請轉換,不得已只好忍氣吞聲、付錢走人。

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亞旭電腦企業工會理事長 Rochel Garais(洛秋)表示:自己和其他菲律賓移工,都在菲律賓仲介的轉介下,到貸款公司借了約十萬批索,以支付高額仲介費,之後每月匯款到菲律賓帳戶支付債務。來台後,還要每個月繼續支付台灣仲介服務費。做為單親媽媽的她,來工作前就已經背負一身債務。

工會秘書長汪英達表示:「移工支付仲介費,並因此形成債務,就是國際勞工組織定義的「債務拘束(debt bondage,又譯「舉債勞動」)。另外同樣根據聯合國對公平聘僱(fair recruitment)的指引,所有聘僱移工相關費用,都應該由僱主支付。因此,不管是國外還是國內的仲介費、服務費,全都應該是僱主支付的,是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RBA的規定。

他強調,亞旭號稱蘇州廠符合RBA規範,在網站上宣稱禁止強迫勞動,卻在台灣繼續讓移工支付仲介費,根本就是魚目混珠、欺世盜名!移工舉債支付仲介費,就是債務拘束,就是強迫勞動的一種樣態;要求移工支付國內外的仲介費和服務費,就是明顯違反RBA的規定。華碩是亞旭母公司,華碩董事長施崇棠同時也是亞旭董事,亞旭跟華碩就是一對連體嬰,華碩對此有絕對的責任。亞旭有錯,華碩必須承擔。」

工會指出,現在相關勞工除了已經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已正式要求與公司協商團體協約。令人不解的是,華碩和亞旭除了各打了一通電話詢問之外,至今無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