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建築師逃稅 判罰44萬元

華裔建築師張史蒂芬(Stephen Chang,音譯),涉嫌在2005年至2008年間,策畫屬下兩家建築公司逃稅,於2014年11月被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逮捕起訴,關押至今,雖然張史蒂芬已共繳罰款和賠償27萬3000元,但法官仍判他需再罰2萬元與賠償15萬元,無需入獄服刑。

根據法庭文件,張史蒂芬擁有紐約州建築師執照,在2005至2008年間,他成立兩家建築設計公司,由於公司性質不同,其中一家需要填寫報稅表,但非必須繳納所得稅(公司老闆需要根據收入或損失申報個人所得稅),另一家則既需填寫報稅表,同時也需繳稅。張史蒂芬利用這點,讓這家公司直接將收入報至個人名下,然後再用到手的錢以支票形式結算給兩家公司。之後卻對國稅局(IRS)調查人員謊報實際情況。

張史蒂芬代表律師在法官量刑前,致函為他求情,表示他在2014年11月被捕後,已繳納10萬元罰款和17萬3000元賠償,而且在他被起訴後,他與妻女關係急轉直下,其個人和公司聲譽均遭重大影響。

律師表示,張史蒂芬12歲來美,通過努力讀書、創業,生活只能算是「藍領」,而非檢方起訴書中描述的「白領」,且其繳的罰款和賠償遠遠大於逃稅金額。另外,在2010至2012年間接受國稅局調查時,他也多次表示願意主動補稅。最終法官仍判他需繳罰款2萬元,並賠償15萬20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