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郵差監守自盜 判刑罰款

一名華裔郵差剛上任三個月,便開始竊取所送值錢的郵件,半年裡單是支票便有38張、面額超過3萬5000多元,並存入自己戶頭。失主陸續向銀行掛失支票,終於東窗事發。華男今年3月認罪,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法官28日輕判緩刑,並勒令繳回違法所得。

據法庭文件,羅漢卓(Hanzo Lo,音譯)2015年11月起成為美國郵政的郵遞員。自2016年2月起,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將有支票的信件占為己有,存入個人帳戶。東窗事發後,銀行將部分報失支票凍結追回,但仍有1萬656.32元無法追索。

羅漢卓在2016年10月被捕控罪,並於今年3月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法官指出,儘管羅漢卓律師說他竊取郵件是因經濟困難,作案後也經歷良知譴責,但他也花掉部分偷來的錢財,違背職業道德,嚴重損害民眾對美國郵政的信心。他認識到自己錯誤,也沒有前科,對公眾安全無威脅,因此同意檢方和辯方律師所提的緩刑要求,輕判兩年緩刑,並補交違法所得的1萬656.32元。鑒於其經濟條件,允許以分期付款形式償還,每月繳交收入的10%,但不少於100元。羅漢卓被勒令提交所有銀行帳號信息,並不允許新開信用卡,每月必須在繳納應交償款後,才能用信用卡。

羅漢卓此前被扣押的護照獲歸還,律師向法庭提請,表示他作為香港移民,希望能獲允許返港探望年邁祖父。法官表示,羅漢卓可以出國,但必須提前獲聯邦假釋官(Probation Officer)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