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總經理離職還發人事令 藍黨團再揪違法代理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文化部注意公廣集團亂象。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文化部注意公廣集團亂象。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Newtalk新聞] 就華視前總經理藍宜楨,在離職4天後仍發布人事派令,而公視董事長胡元輝未經董事會決議,指派公視總經理徐秋華兼代華視總經理,違反《公視法》。國民黨團今(9日)召開記者會痛斥,華視內稽內控出現大問題,提醒主管機關文化部要注意,底下的公廣集團正在亂搞。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華視內控出了大問題,人事一再更迭。近期,華視再次發生令人驚奇的案件,已經在10月12日離職的總經理藍宜楨,居然在同月16日發布新聞節目部企畫製作中心副主任的人事命令,內部突然發現出包,趕緊再補發布由公視總經理兼代華視總經理徐秋華署名的人事命令。

林為洲質疑,如果藍宜楨是在同一天辭職又發布人令,或許外界還可以接受是交接空檔,但已經過了4天,還是用藍宜楨前總經理署名發布人令,只能說華視出包再添一樁,而華視一再出包,身為上級單位的公廣集團難道就沒有責任?

林為洲進一步指出,徐秋華兼代華視總經理也違反《公共電視法》第25條:「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不得為現任公職人員或政黨職員,不得執行其他業務、從事營利事業或投資報紙、通訊社、廣播電視、電影、錄影帶或其他大眾傳播事業。」

林為洲指出,回顧華視過去發生幾次「經典」出包事件,2022年年4月20日跑馬燈誤植「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2度誤植「大屯火山爆發、岩漿滾滾而下」、「台北下起拳頭大的冰雹」、4月24日將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誤植為「總統」、5月3日總統蔡英文被寫成「蔡EE」等等,只能說華視內控出包簡直罄竹難書。

林為洲另指出,華視今天要召開董事會,據聞要讓莊豐嘉回任副總經理。曾在國慶日當天在臉書稱國慶日為「幽靈國慶生」的莊豐嘉,也曾因預算案到國民黨團嗆聲,意識形態濃厚,公廣集團確認他適任嗎?媒體不是該超出黨派,堅守中立公正立場嗎?尤其在過去華視一連串出包事件,都是在他任內擔任總經理期間,若回任擔任副總經理,顯然政治任用意味濃厚。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今年「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基金會」預算書,認列投資華視虧損1.4億元,依據《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規定,只要持股超過50%的轉投資事業預算資料,必須在基金相關附錄中提出,公視持有華視83%股份,但公視送到立法院的預算書當中,完全沒有華視資料,顯然公視預算書有問題,公視與華視之間牽扯不清,這才是現在最大的問題。

鄭正鈐指出,華視資本額約16億元左右,累積虧損達30多億元,華視該如何轉虧為盈?當初入主52頻道時,NCC提出許多附加條款,但華視經營依舊成效不彰,不積極著手改善經營模式,只想賣「祖產」彌補虧損,今年8月10日華視召開董事會,會議前完全沒有提到資產活化案,也沒有經過董事充分討論,竟在總經理例行性報告中「夾帶」資產活化案闖關,最後仍被董事會擋下,這就是華視的狀態。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李德維表示,外界不希望看到同一套人馬,掌控兩個系統,胡元輝真的有能力同時擔任公視與華視董事長嗎?公廣集團這麼龐大,公視有這麼多的事情,還能夠兼任華視董事長?同樣,徐秋華能夠兼代商業營利的華視?既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

華視則發出聲明回應,公視徐秋華總經理代理華視總經理,緣於事發突然臨危受命,故於10月12日由胡元輝於華視第十二次董事會議提出代理案,獲出席董事一致通過後,並於公視基金會第十九次董事會議提報追認,此一流程並無違反公司規章。待華視董事會通過總經理遴聘方式後,將盡速進行新任總經理遴聘作業。

華視表示,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選定及運作的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負有公共責任,非一般營利事業。有關華視代理總經理作業程序亦依內部訂定之關係法人監理規定辦理,分別由華視及公視基金會董事會議提案通過,並向相關主管機關申報之。且公視為華視所隸屬之母公司,由公視總經理兼任子公司華視總經理無競業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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