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翻供 證詞有瑕疵 馮滬祥性侵案逆轉 判無罪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高等法院更三審判決出現大逆轉;合議庭用跨國網路視訊交互詰問被害人,菲傭翻供改稱因馮妻對她管教嚴厲,挾怨報復「誣陷」馮性侵她,合議庭認定菲傭的供詞有瑕疵,無法證明馮涉犯性侵,改判馮無罪。 馮滬祥被控在九十三年一月農曆春節期間,在家中對菲傭性侵,菲傭在友人協助下報警及驗傷,六天後,馮的妻子與菲傭提前解約,付給菲傭新台幣八十萬元的「薪資」和解後,菲傭隨即返回菲國。 馮滬祥在一、二審及更一審,都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四年,更二審改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六月。 馮滬祥曾在一審時拿出菲傭在菲律賓公證的書面文件,指稱她未遭馮性侵,但歷審都未採信。 更三審期間,馮曾透過友人,再次找到菲傭,經她同意,到我國駐馬尼拉文化辦事處,以網路視訊接受檢辯交互詰問。 菲傭稱是為報復馮妻對她太嚴厲,才到馮滬祥臥房浴室取得馮與其妻行房後的保險套,將精液塗抹在自己的陰道及兩條內褲上,再用指甲刮傷陰部,誣陷馮性侵她。 菲傭還證稱,馮妻給她的八十萬元是提前解約的「薪資」,不是和解金,不是因為給她八十萬元,才說馮沒有對她性侵,她先前誣陷馮,現在覺得良心不安。 合議庭因菲傭翻供,未採信她的應訊證詞。 另據專家證人、法醫石台平、醫師高資敏的證詞,認定菲傭內褲上的精斑,分布區域及面積不符經驗法則,且她疑遭性侵前後換穿的內褲,均沾有血跡,也不符常情,精液與血液均明顯是人工塗抹。 合議庭根據調查局鑑定,認定菲傭的應訊供述有瑕疵,與事實不符,判馮滬祥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