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擴大至50%(3) (圖)

菸害防治法修正施行,菸品容器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不得低於其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之50%面積,22日上路。國健署長吳昭軍(中)、副署長賈淑麗(左)、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右)20日出席記者會宣導。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3年3月20日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擴大至50%(3) 菸害防治法修正施行,菸品容器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 害健康之警示圖文,不得低於其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 位置處之50%面積,22日上路。國健署長吳昭軍 (中)、副署長賈淑麗(左)、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 英(右)20日出席記者會宣導。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3年3月20日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擴大至50%(3) 菸害防治法修正施行,菸品容器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 害健康之警示圖文,不得低於其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 位置處之50%面積,22日上路。國健署長吳昭軍 (中)、副署長賈淑麗(左)、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 英(右)20日出席記者會宣導。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