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制今上路 全面禁電子煙

《菸害防制法》新制今(22)日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若違法使用,最重可處1萬元罰緩。民團籲政府嚴查取締、下架;但部分地方政府衛生局坦言,吸菸時間短暫而且難辨識身分,加上稽查人力有限,取締難度高。若民眾要檢舉也要具體舉證,包括記錄時間、地點,還要拍到違規影像。但對著吸食電子煙者拍照、錄影,恐引發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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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我們已經有增補人力給地方了,今(2023)年、明年還會陸續增加人力。至於說實際上可能碰到的困難,那就一一予以排除。因為其實以前在稽查做未成年購菸等等,這些還是在做啊,也是有困難啊,困難不是不做的理由啦,是要需想辦法去克服。」

另外,加熱菸、載具,若未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私自販售、廣告等,最重處5000萬元以下罰緩。

不過實際取締更難,尤其載具不按照菸品管理,加上網路購物難控管,賣家使用假帳號販售等,查緝困難。

按新制規定,網路刊登販賣訊息,最重可處100萬;網路平台也會連帶受罰,可處20萬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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