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節扮「兔女郎」被男藝人騷擾!她控報案還「被女警哈哈」桃警說話了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女網友萬聖節扮成兔女郎被藝人性騷擾。(圖/翻攝自Dcard)
女網友萬聖節扮成兔女郎被藝人性騷擾。(圖/翻攝自Dcard)

一名女子29日扮成兔女郎參加桃園萬聖城活動,指控遭到羅姓藝人強行拍照還嗆聲「公共場合可以拍照」,氣得女子當場向請方求援,但卻得到女警「是喔,哈哈」回應,聽到女子要報案後,才比較認真對待,引來網友怒批超傻眼。對此,桃園分局表示,當天女子並不願意報案,僅表示事後會再前往派出所提告製作筆錄,機動派出所同仁當下也立即呼叫支援,並無漠視的情形。

回顧整起事件,原PO29日和朋友參加桃園市府舉辦的萬聖城活動,當天她打扮成兔女郎,羅姓藝人跑來搭訕開口問「欸可以拍你們嗎」原PO拒絕後,沒想到羅姓藝人卻跑到她們面前,舉起手機對著她拍,並挑釁大喊「這是公共場合,所以我都可以拍照,懂嗎?懂不懂啦」而同行友人則反應很快的擋在鏡頭前。

原PO說,當下她整個人傻住,回神後只來得及反拍對方一張照片,心中感到委屈的她,立刻到附近的機動派出所帳篷,並向一名女警敘述遭騷擾的情況後,對方竟笑回「是喔哈哈」,直到她強調要報案,並希望警方可以派員去附近巡邏,女警才拿出認真態度看待。

對此,桃園分局今(31日)表示,網友指控女警回應的部分,經詢問,女警回憶印象中並無說出「是喔哈哈」等字,在接獲當事人報案,詢問狀況後立即以無線電通報周邊執勤同仁查詢,但未發現遭指控的羅姓藝人。當事人當天因有要事,員警即與其再約時間製作筆錄,待製作完成後,後續也會約談羅姓藝人到案說明。

警方呼籲,使用手機對他人針對性拍攝,恐引起誤會甚至有觸法之虞,拍攝時請保持尊重及友善態度,以免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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