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雲林兒少議會體驗營
為響應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以國中女孩為主體舉辦議會體驗營活動,分別於12月11日、14日共兩梯次,計有112位女同學造訪平時無法進入的雲林縣議會議場參觀及學習,透過實地深入體驗、了解民主運作模式,更讓民主法治的觀念深植孩子心中。
雲林縣首度舉辦「一日議員體驗營」活動,由雲林縣議會指導,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主辦,雲林縣政府、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議員蔡岳儒服務處協辦。雲林縣議會是地方自治立法機關,也是代表縣民發揮議事功能、監督縣政府施政的民意機關,主要職權在於藉由會議的召開,透過議員們秉持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議事程序,發揮民主法治精神,以監督縣政府興利除弊,增進縣民福址,提高縣民生活品質。
活動首先讓女孩們了解與她們切身相關的「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於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而臺灣於103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將該公約國內法化,成為我國的法律。特別邀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廖宗聖來為女孩們講解公約內容,廖宗聖教授是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孫校區法學博士,專研國際人權法、國際環境法、國際能源法,為文官學院、法官學院人權講座,亦為法務部、衛福部及教育部等兒童權利公約的專家委員。
當女孩們對「兒童權利公約」有初步了解後,隨即坐上議事殿堂「雲林縣議會議事廳」的議員座上,由蔡岳儒議員指導女孩們如何對列席的縣府長官們提出質詢,藉著讓女孩們表達意見,參與其中;雲林縣警察局婦幼隊也宣導兒少安全「如何保障兒少權益」,而婦幼關懷協會總幹事黃慧玲則向所有女孩們介紹「現代女孩不簡單」的故事,望能啟發學子們有所成長。
黃慧玲總幹事指出,以前的社會重男輕女,小孩子沒有發言權,甚至被視為父母的財產,所謂的「囡仔人有耳無喙」,父母掌控孩子的生命、安危、工作、婚姻;現今社會很注重兒童的權益,也漸漸懂得尊重兒童。經過長久的努力,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相關權利,目前有196個締約國;雖然我國不是聯合國的會員,但是我國一樣重視兒童,在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落實18歲以下兒童的權力。透過活動要讓女孩們知道自己的權利,並且破除固有的錯誤觀念,讓女孩們知道自己的價值,懂得愛護自己、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她們同樣可以參與公共事物,為自己發聲
蔡岳儒議員表示,相當感謝沈宗隆議長及所有議員大力促成此次的活動,讓雲林縣的國中女孩能透過實際參與,了解民代的角色與任務,也很感謝廖宗聖教授來擔任講師,讓女孩們了解什麼是「兒童權利」,兒童議會有如給予兒少一把「大聲公」,讓他們可以在公開的場合裡,說出自己的感受與想法;孩子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相信這次的一日議員體驗營,讓孩子藉由討論凝聚共識,了解民主國家議會自決的理念,讓民主法治觀念深植學子心中,是一堂相當有意義的民主教育課程。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以國中女孩為主體舉辦議會體驗營活動,透過深入體驗了解民主運作模式,讓民主法治觀念深植孩子心中。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以國中女孩為主體舉辦議會體驗營活動,透過深入體驗了解民主運作模式,讓民主法治觀念深植孩子心中。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