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強要」趙藤雄駁行賄

簽到←↑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左圖中,趙雙傑攝)、遠雄副總魏春雄(上圖,陳俊雄攝)經北院裁定交保後,昨上午首次赴各自轄區派出所報到。

中國時報【胡欣男、陳俊雄╱綜合報導】 羈押2個月獲交保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首度到派出所報到後,對媒體滔滔不絕講了18分鐘,提出3大點聲明,強調絕無「行賄」,自掏腰包給錢是因葉世文、蔡仁惠「強求強要」,不給錢「根本活不下去」,以及他重視誠信,死也會留在台灣,不會逃亡。 趙藤雄因八德合宜住宅、林口A7等案被羈押2個月,上周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每周一、三、五上午8至12時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昨上午10時許,他面容憔悴到北市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簽到。 堅稱 沒花股東的錢 據了解,趙藤雄收押後暴瘦7公斤,交保3天則增胖1公斤。昨更打開話匣子,但如「跳針」般,七度強調「沒行賄」。 趙藤雄表示,交保後他請律師、集團相關部門全面查核標案文件、程序,「我判斷,公司沒行賄」,都是他自掏腰包,沒花股東的錢;會給錢,是因葉世文、蔡仁惠勒索,完全是強求強要。 他說,「我不敢得罪葉先生(葉世文),當時若得罪他,我的建案,甚至桃園的案子、航空城等,我根本活不下去。所以我把個人的錢給他,是逼不得已、為了生存,但沒傷害股東。」 對於外界指責合宜住宅的弊端,是欺負買不起房的弱勢。趙激動地說,8億多遠雄用12億9000多標,報酬率僅約2.48%,銀行利息和費用都不夠,「哪有暴利?」他表示,遠雄45年來建案,可攤在陽光下檢視。 淚訴 無誠信寧願死 趙並說,自己是鄉下孩子,是平凡人,會深切檢討、反省,有錯必改;他渾身顫抖、眼眶泛紅強調,信譽、誠信比生命重要,沒誠信寧願死,但死也會死在台灣。隨後驅車到醫院探望母親。 獲北院合議庭裁定500萬元交保的遠雄副總魏春雄,昨上午9時許步行到轄區新北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完成交保後的首次報到,對案情看法及交保感想,魏春雄僅以揮手示意不願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