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元之評論款項可疑挨告 趙正宇求償200萬元敗訴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1日電)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提告,主張遭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葉元之在政論節目指控涉收賄等,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新北地院認為葉元之評論與公共利益相關,近日判趙正宇敗訴。可上訴。

趙正宇主張,葉元之民國109年8月在民視新聞台談話性節目「台灣最前線」指稱他疑收受寶塚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2000萬元,疑施壓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將金山部分土地地目劃出國家公園管制區。

趙正宇指出,葉元之還指稱他也不是很有家世背景,存款可以有5000萬元,「錢從哪裡來?這就非常啟人疑竇」,已讓觀眾對他留下貪污印象。

趙正宇表示,葉元之還提到他在立委選舉期間惡意挖角競爭對手陳學聖的助理,並叫其擔任臥底。葉元之未盡查證責任,傳遞不實內容,已使他名譽嚴重受損,求償200萬元,且葉元之須在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全國版頭版刊登澄清啟事。

對此,葉元之主張,媒體在2019年就大幅報導殯葬業者透過白手套疑行賄趙正宇施壓營建署一事,且趙正宇有170萬元財產交代不清,住處也被搜出920萬元現金,他是就社會重大矚目案件表達個人意見,也是對可受公評之事作出合理評論。

至於「錢從哪裡來?這就非常啟人疑竇」的內容,葉元之指出,他是依新聞報導事實而闡述個人主觀意見。

葉元之說,趙正宇挖角助理是聽陳學聖說的,這是基於事實並抒發個人意見而作出的適當評論,並非詆毀趙正宇。

法官認為,經調查,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7月間在趙正宇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處查獲現金920萬元,也有媒體報導趙正宇疑收殯葬業者近千萬元賄款,但後來趙正宇被控收賄部分獲不起訴。

法官指出,趙正宇身為立法委員,當時家中被搜出920萬元與政治事務及公共利益高度相關,是可受公評之事;至於葉元之評論趙正宇存款高達5000萬元,錢從哪裡來等,未逾合理評論範圍,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針對挖角助理部分,法官審酌陳學聖確實有2名助理後來到趙正宇服務處,且其中1人薪水增加,葉元之並非全然憑空捏造;且助理協助立委處理公務,與公共利益相關,為保障言論自由,陳述言論與主要事實相符即可,葉元之不負侵權行為責任,判決趙正宇敗訴。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