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雙屍案 華男槍殺妻終身坐牢 2遺孤何去何從?

蒙特利公園市38歲華裔男子景亦新(Jing Yixin,以下皆為譯音)4月5日冷血槍殺36歲妻子王玲玲(Lingling Wang)和37歲的波莫那居民李翟明(Zhaiming Li),逃逸兩天後,被警方在墨西哥邊境逮捕歸案。夫婦一死一重罪入獄,留下一個九歲和一個12歲的女兒,她們未來生活何去何從引起華人社區關注。

在洛杉磯縣政府社會福利局工作多年的華裔律師郝琦表示,兩年前曾處理過類似案件,當時是一對華人父母剛移民來美一個月,帶孩子去旅遊,結果夫婦倆在俄勒岡州海邊被大浪衝走,留下一個八歲的孩子。她表示,兩個案子都是未成年孩子,同時失去父母。

郝琦表示,一旦父母無法撫養孩子,政府社福部門很快會出面,暫時將孩子送往寄養家庭。通常是由孩子最親近的人優先領養,比如叔叔、伯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他們馬上會得到通知並有權優先選擇。政府會調查這些有領養權的親戚或朋友,瞭解他們的背景情況,有沒有犯罪紀錄等。

最基本的考量原則是孩子利益,如何得到最大的保護,包括他們未來的健康等。如果是國外的人申請領養,情況比較複雜,如果申請人有美國身份會比較容易;但如果沒有美國身份,法院或兒童保護機構會考慮到孩子是美國公民,他們被帶到國外之後各種利益可能難以保障,所以只要有人反對,他們的領養就可能會受到影響。

如果外國親戚要領養,是否會因此獲得美國身份?郝律師表示,這不可能,因爲未成年的孩子沒有資格申請其家人來美,另外給與扶養人移民身份與小孩的利益無關。

郝琦說,像本案情況,政府和兒童部門很快會將孩子送往寄養家庭,等待看是否有人願意領養,如果沒有親戚朋友願意領養或拒絕領養,政府會將孩子送到臨時的孤兒代養機構,由政府支付費用。但很多情況下,孤兒代養機構最終還是會送出去永久性領養。

她表示,本案中兩個孩子的父親還在,如果被告不放棄父親的權利,別人很難永久領養他們,除非法官判定父親已精神失常,其身體和精神上不適合繼續養育孩子,可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其他的領養申請人。所以本案完全要看孩子是否有親戚出面領養她們。

即使父親是殺人犯待審或判刑,還是有探視權,政府部門還是會安排孩子到監獄去探視他,除非他自己完全放棄探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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