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啟新冤獄賠償將捐作公益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捲入台南市議長賄選案的議員莊玉珠先生蔡啟新,纏訟兩年多獲判無罪定讞,另還因不當羈押五十二天、獲十五萬多元的冤獄賠償,他已決定未來收到賠償會捐作益,不過,他強調,花上三百多萬訴訟費的他,還要繼續為遭受誣衊及司法不公討公道。
蔡啟新也是已故民進黨大老蔡介雄之子,被控涉入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賄選案,台南地院一審判蔡無罪,台南高分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事後因檢方未再上訴三審,蔡獲無罪定讞;蔡以他在偵辦過程中遭羈押五十二天聲請刑事補償,去年九月獲得每天三千元共十五萬六千元。
不過,蔡啟新認為補償金額規定是一天三千至五千元,他因遭受羈押致名譽受損、身心遭受痛苦,法院僅以一天三千元的標準補償,金額過低,遂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不過,月初合議庭駁回覆審,蔡獲刑事補償十五萬六千元確定。
蔡啟新表示,捲入議長賄選案是無妄之災,讓他和妻子莊玉珠受到極大的傷害,為求事實真相,他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論、也對外提告,甚至為了搞懂司法專業文書用語花錢找了兩位法研所工讀生為他閱卷整理資料,至今二十七個月,律師、助理和訴訟費用應該花了三百多萬,對照冤獄賠償僅十五萬多,實在不成比例。
蔡啟新說,他想釐清的是當初檢察官為何這樣辦案,以及案件偵辦的來龍去脈,由於必須持續的找證據和理由,花了很多錢和時間,目前案情掌握大概九成,希望很快會有結果;他不願與過程中誣衊他的人善了,是希望給自己和妻子爭個公道,希望能還給他們蔡家一個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