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壁如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 德明科大通過撤銷學位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德明科大碩士學位遭撤銷。翻攝蔡壁如臉書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德明科大碩士學位遭撤銷。翻攝蔡壁如臉書

(菱傳媒/綜合報導)民眾黨立委蔡壁如8月中被揪出德明科大資管所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蔡當時表示,專業問題交給專業判斷,學校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她非常有信心自己的論文沒有什麼問題。不過,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今(13日)宣布學術倫理審議結果,認定蔡壁如的碩士論文確有違反學術倫理,由教務會議通過撤銷學位。

民進黨桃園市前市議員王浩宇8月13日在臉書發文,質疑蔡壁如2019年在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提交的論文「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關注度探討」,內容有許多不當引用的情形,他已向校方檢舉;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更直指蔡壁如的論文有部分文字,和她2018年在臉書發文幾乎一模一樣,但蔡在論文中沒有說明引用或夾註。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8月14日證實,已收到檢舉信件會依相關辦法啟動審理事宜。蔡壁如也隨即發聲明表示,她有寫信給系主任及指導教授,表達自己會親自出席審議會說明也會尊重學校判定結果;若有爭議,直接交由倫理委員會處理。

蔡壁如也在臉書發文澄清表示,她的論文主題是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關注度探討,參考的文獻是「政府網站網路傳播研究」。他強調,自己是從民意代表社群網站市政議題的角度出發,參考的是民國90年的「政府網站」的探討。

蔡說,寫過論文的人都會知道,站在巨人肩膀上、借鑑前人的智慧,從而形塑自己研究的角度與觀點,這叫「文獻檢閱」,她還揶揄說她們不是林智堅,不會說自己一切都是原創,因為不管碩士生、博士生寫論文,都要有文獻作為基礎,在這基礎之上再進行研究、演譯與歸納,寫出屬於自己論文的觀點和結論。

蔡璧如說,她的論文主題與該研究計畫方向都是探討政府網站,自然在背景說明會有些雷同,這在學術上是相當自然的事,更何況她的論文與被指控抄襲的文章,兩者年代相差近20年(引用我有標明出處,民國90年),政府網站功能不可同日而語,「有參考價值,沒有抄襲的動機!總而言之,我的引用都有註明出處,這在學術上不構成抄襲。」

不過,德明科大今天公布審定蔡璧如碩士論文結果,指經學校學倫會4次審議,認定蔡壁如的碩士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並建議撤銷其碩士學位,該案經10月13日該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撤銷該生的學位,且決定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

德明科大表示,學倫會審議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資料,並經被檢舉人列席會議說明及答詢後,進一步釐清本案,同時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的抄襲定義「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三點第一項第三款「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德明科大說,會議中針對檢舉人的11項未引用原出處的檢舉事由,其中有9項屬於該論文的第四章研究結果及議題探討與第五章結論與建議,經審視均未加以適當引註,有意圖誤導他人論述為被檢舉人自身研究所得之創見或成果。故學倫會根據「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經投票表決通過認定該生的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並撤銷其碩士學位。

德明科大也說,本校尊重學倫會的審議結果,若本案被檢舉人對結果有異議,得根據該校「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定」第七條提出申復的救濟程序,以主張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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