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3年緊急發電789小時 馬8年才261小時

監察院調查揪出核二、三廠以緊急備用的氣渦輪機組發「黑電」,蔡政府從2016至2018年就達789小時。圖為核一廠區內氣渦輪發電機。(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調查揪出核二、三廠以緊急備用的氣渦輪機組發「黑電」,蔡政府從2016至2018年就達789小時。圖為核一廠區內氣渦輪發電機。(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調查揪出核二、三廠以緊急備用的氣渦輪機組發「黑電」,蔡政府卻說「國民黨時代就有」,但馬政府時期8年合計261小時,蔡政府從2016至2018年就達789小時,2019後則查不到統計,形同「例外變成常態」發電,意圖掩蓋缺電事實。

「氣候先鋒者聯盟」發起人楊家法表示,經濟部長王美花說,依環保規定可進行輕柴油發電,但依規定是特殊條件,而不是無條件1年720小時都可以用來發電。

根據2017年4月17日台電函詢「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0條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疑義一案,環保署表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指單一機組年累積運轉時數不得超過720小時下,專用於供電系統跳電、限電期間或其他為維持供電系統正常運轉的機組,且須有「預估備轉容量率6%以下」的情事。

另外,台電緊急氣渦輪發電每瓩等效發電時數,馬政府時期8年合計261小時,其中2015年單年高達175小時,是因為燃料束組件把手鬆脫事故,導致核一1號機停用。但到蔡政府,光2016年單年就高達305小時、2017年351小時、2018年133小時。

楊家法表示,把過去歷年的氣渦輪等效發電時數拿出來比較,很明顯,2016至2018年間政府特別喜好「測試」發電成本每度10元的緊急氣渦輪機組,10元成本較高,且2019年之後年報統計就都拿掉看不到了。

他質疑,經濟部和台電強調沒有使用「黑電」,緊急氣渦輪機組運轉資訊在台電官網的每日資訊都有,但事實上這些資訊隔天就看不到了,也因為在年報統計上看不到相關發電數據,監察委員才因此提出糾正。

此外,6月8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詢問核二廠氣渦輪啟動發電一事,台電表示是每半年的煙道定期測試,楊家法說,結果7月6日核二廠又有2台氣渦輪啟動,定期測試時隔不到半年,而是僅僅1個月,又是什麼定期測試工作?

台電發言人吳進忠表示,氣渦輪會定期做環保、煙道、有載/無載測試,7月6日是進行有載測試發電,因要跟系統並聯,須配合系統調度,經與台電調度處協商,決定晚上太陽下山,太陽光電減少,再補充發電,以有效利用。

吳進忠並指,核電氣渦輪機有發電限720小時規定,但備轉容量率低於6%調度,並不計入72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