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市府也不知「京華城案」違法? 都發局1月新聞稿引發熱議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日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嫌於「京華城案」圖利財團、收取賄賂,慘遭檢方聲押,震驚社會大眾;但前(2)天凌晨,台北地院因證據不足、並認定柯不知情也沒介入840%容積率審議結果,最終讓他無保請回。然而,外界卻猛烈抨擊法官的判決,眾人紛紛質疑柯怎可能不知情?為何當時認為20%獎勵容積合法?但今(4)天稍早,又有網友指出,據今(2024)年1月都發局新聞稿,蔣萬安市府似乎也沒認為不合法。

今年1月,都發局在新聞稿提到,監察院認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案;都發局回應,細部計畫案是由京華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都發局另指,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市府都發局將進行檢討。通案審議原則部分,亦將配合與本市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今天早上,就有《PTT》論壇的網友貼出此篇新聞稿,引發鄉民熱議。根據上述新聞稿,網友質疑,蔣萬安市府似乎也不認為違法?因為,根據都發局1月時的立場,仍是提到經討論及審議確認後,認證了變更計畫內容的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還表示這幾項均符合都市計畫法程序。因此,該名發文的網友也呼籲,現任台北市長蔣萬安是否有必要出面說明一下?

近期時常針砭京華城案的精神科醫師蘇偉碩,日前就表示,從都發局新聞稿可判斷,蔣市府已確認柯文哲任內的京華城細部計畫變更案是合法的,最多是行政裁量上讓監察院不能認同、有所「不當」。因此,許多網友也熱議,如果柯文哲真是因為「不知違法」而釀下大禍,那蔣萬安市府也是什麼都不知道嗎?

今早,PTT網友張貼此篇新聞稿後,迅速引發熱烈討論,其他鄉民紛紛留言說「蔣萬安本來就認為合法沒問題,所以他看不懂你們在吵什麼」、「安安慘了!律師市長總不能推說我不知道」、「公子的人設又不是智商157,不知道合理阿」、「萬安也不知道,看來要拖到蓋好就地合法吧」。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蔣萬安市府也不知「京華城案」違法? 都發局1月新聞稿掀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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