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有話沒說?他揭1違反選罷法可能:賴蕭配直接下課

不演了新聞台質疑,如果當年蕭美琴需要回復的不是戶籍,而是國籍,賴蕭配恐直接下課。(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不演了新聞台質疑,如果當年蕭美琴需要回復的不是戶籍,而是國籍,賴蕭配恐直接下課。(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民眾黨、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蕭美琴先後陷入國籍爭議。內政部發言人林昆鋒今(4日)表示,關於3組正副總統候選人是否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一事,中選會函詢內政部確認,經查所詢對象3組、共6位的參選人資格,均符合內政部執掌的相關規定。但相關爭議並未就此平息,粉專「不演了新聞台」表示,如果當年蕭美琴需要回復的不是戶籍,而是國籍,賴蕭配就直接下課。但中選會主委是李進勇,直酸還是別作夢了。

不演了新聞台3日在臉書發文提到,資深一點關注政治的朋友應該有印象,蕭美琴國籍問題,2000年就曾經戰過。當時就被質疑,蕭美琴在隨阿扁進入總統府服務前,已經返台超過4年,怎麼會拿不到中華民國身份證,以至於遲遲不放棄美國籍,還說「放棄了會變流民」。自己3日私下請教了多位跑過這新聞的前輩,很多人的反應都是「當初就覺得不尋常」、「蕭美琴可能有話沒說」,就如同圖中當年特稿的分析。

「可能會有朋友不解,蕭都當過立委了還有啥問題?」不演了新聞台指出,問題是要選總統副總統適用不同的法規,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0條規定: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曾設籍15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不演了新聞台強調,所以,如果當年蕭美琴遲遲搞不定的,需要回復的不是戶籍,而是國籍,賴蕭配就直接下課。

「但是,一分鐘到了醒醒吧!」不演了新聞台直酸:「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