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未達4萬禁止面議 網友一招神解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薪資未滿4萬元,必須要公開揭示薪資範圍,不可寫面議,在30日正式上路之後,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對此不少網友卻不以為然,認為慣老闆一定會有其他方式來規避,像是包含績效獎金4萬以上,或者含加班費四萬以上。

▲未來月薪不到4萬元將禁止「面議」。(示意圖/資料照)

在日前條文發佈後,就有工商團體提出質疑表示「一旦講明薪資範圍,來面試的求職者理所當然會被認為是同意這樣的薪水,即使求職者自身條件能爭取到更高薪水,資方也不會調高。」而該說法也遭到網友撻伐「都沒四萬了!議個屁喔」、「沒四萬有甚麼好比來比去的啦,又差沒幾千」、「不公開叫哪門子的自由市場,我看是恐減損(資方)的議薪空間」、「不到四萬要議什麼?當奴隸嗎?」

而有網友認為即使未滿4萬元職缺需公開,只要換種寫法就可以順利的鑽漏洞「只要寫含績效獎金40k就好了,還不簡單」、「沒什麼用吧?很多垃圾公司薪資寫的是含加班費40000,底薪其實只有26000,加班加到死」、「未滿四萬才要公開薪資範圍,這還不簡單,資方就在求才資訊說薪資範圍是23k~40k不就好了?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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