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推修法鬆綁核電延役 核安會強調將依個案嚴格審查

環團到國民黨高雄市黨部表達憤怒,因為部分藍營立委日前宣布,將提《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取消老舊核電廠延役,必須在運轉執照到期至少5年前提出申請限制,若修法通過,屏東核3廠可提延役,環團28日上午痛批,是輕賤核安專業跟民主。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表示,「如果繼續延役的話,會製造更多的核廢料,把這些問題丟給下一代,我們認為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能源使用行為。」

除了核廢料,環團表示核三廠緊鄰恆春活動斷層,若發生地震,憂心耐震強度不足。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副理事長周益村指出,「國民黨其實應該好好把心思放在能源轉型上,因為這樣子才是對台灣長治久安的。」

上午核安會主委陳東陽到立法院業務報告,國民黨立委詢問,如果國內核電廠要延役,在安全專業上可不可行,陳東陽回應,要視個別電廠情況而定。

陳東陽表示,「每個核電廠就像每一個人的健康情況,跟它過去的運轉情況都要個案來看。」

針對多位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取消老舊核電廠延役的限制,核安會表示尊重,也表示延役需要社會共識,若真修法走到延役這一步,安全是所有電廠運轉最重要的要素。

陳東陽進一步指出,「如果要走到審查這一步,核安會會秉持相關法規嚴格審查。」

現行法規規定,核電廠要在執照到期前至少5年提出延役申請,是參考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的作法。至於審查時間長短,核安會重申要看個別電廠情況,包括台電申請資料的完備性、老化元件能否更新等因素,都會影響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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