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藍提修勞基法! 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8成 網轟:低薪合法化

財經中心/楊思敏、梁駿樂 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提出,要修改勞基法,明定勞工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這段期間的薪水不得低於應聘薪資的八成,被綠營和民眾強烈抨擊。就是擔心雇主會以最低標準"打八折"處理,形成樓地板效應,拉低薪資水準。面對各界批評,藍營立委急轉彎,表示將不會明定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