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女戰神遭出征!提案「總統二輪投票制」踩到賴清德痛腳 她狠打臉民進黨

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翁曉玲日前提案修法,擬將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制,首輪得票率未過半時,得票最高的前兩名14天後再二輪投票,遭綠營痛批違憲;對此,翁曉玲今再表示,根本沒有修憲的必要,且時代在進步,總統選制也要與時俱進。

翁曉玲認為,賴清德得票率並未過半,缺乏穩固的民意基礎。(圖取自賴清德臉書)
翁曉玲認為,賴清德得票率並未過半,缺乏穩固的民意基礎。(圖取自賴清德臉書)

對於提出總統二輪投票制修法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7日)於臉書再度發文表示,台灣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一輪投票制已近30 年,然而,這樣選出的總統只有少數的選民支持,缺乏穩固的民意基礎,有代表性不足的問題,政府也難穩定運作。現行制度還造成選票浪費與白投的問題,到了選戰最後關頭,選民也有可能被迫「棄保」:放棄原先支持對象,改投較有機會當選的候選人,限縮了選民可選擇自己偏好的候選人的機會。

翁曉玲認為,既然現行總統選制需要改進,是否須要修憲?自己認為應無必要。蓋回顧台灣行憲之初,憲法本文第46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民國36年當時制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條和第4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係以「得國民大會代表總額過半數之票數者為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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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認為,既然現行總統選制需要改進,是否須要修憲?自己認為應無必要。(圖取自翁曉玲臉書)

翁曉玲進一步指出,可見憲法的原意即乃是採絕對多數決之多輪選舉制。亦即,當選人必須得到過半數投票權人的支持,如果第一輪選舉沒有過半,則進行第二輪投票;沒有過半,再進行第三輪投票,以此類推,直到候選人獲得過半支持。當時立法者之所以如此設計,就是希望藉由反覆確認民意,產生出具有最堅強民意基礎的總統、副總統。

翁曉玲強調,總統二輪投票制維護小黨生存,促成在野整合,保障人民投票權,國內也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總統選舉二輪投票制的好處,包括可以讓許多小黨和獨立參選人有更多機會去參選和宣傳理念,有助於多元意見表達及討論;其次,對選民而言,因有第一輪投票的機會,可以不必過早被迫策略性「棄保」,而讓多元且前瞻性的國政主張,得以利用第一輪充分發揮;翁曉玲相信,二輪選舉制將會促進國內政治穩定、強化執政者之民主正當性,維護小黨的政治參與,更保障每位台灣人民的投票自由,會讓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之路,走的更好、更穩健。

針對近來民進黨部分委員和綠媒人士點名本人和國民黨黨團所提出的強化國會監督法案,說是毀憲亂政,又批評她是沒專業、沒學問。翁曉玲直言,面對這些指教,她一笑置之,自己的法學素養和學問,輪不到這些人來評頭論足。自己的法學著作、博士論文全部上網公開,敬請有興趣找碴的讀者,趕緊去買,庫存不多了,只是得花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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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秀出自己的著作。(圖取自翁曉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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