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黨團轟政院組改是政治酬庸 人總澄清:政務任用只是選項之一

民進黨本會期推動五部一會組織改造,其中針對新增設的三級機關,有意採取部分首長「常務及政務雙軌制」,國民黨團25日痛批蔡政府創造更多政治酬庸職位,破壞文官制度。對此,行政院人事總處澄清,完成立法後,僅10個三級機關首長增加得以政務任用的選項,占整體三級機關比率約為7%,絕非為了政治酬庸。

人事總處說明,本次組改歷經長達10餘年溝通,務實因應當前國家發展需要及新環境議題挑戰所提出,並非急就章。針對三級機關首長雙軌制,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於2004年立法制定時,第18條已明定三級機關首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務。

人事總處指出,該條文歷經2010年修法、2012年組改啟動,乃至本次組改,無論由哪一政黨執政,均沒有改變,且三級機關首長的任用方式,仍須訂於各該機關組織法律中,獲得立法委員多數共識做成決定。

人事總處表示,當前通過得以雙軌任用的7個機關,也僅有內政部空勤總隊、海委會海保署及國防部全動署首長為政務人員,顯示政務任用只是選項之一,如是為應業務需要以政務進用,首長須隨政策成敗而決定去留;如有違失行為,亦得隨時予以免職,並無所稱分官酬庸問題。

人事總處另指出,本次組改將部分三級機關由「局」改制為「署」,例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為國際貿易署、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是為強化該等機關業務政策規劃功能,因此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體例重新定名,又改制前後無論稱「署」或稱「局」,均同為行政院所屬三級機關。

至於新設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則是考量現行經濟部商業司業務量能、組設與人力,均已達相當三級機關規模,且隨著商業型態推陳出新、商業服務的發展輔導需求增加,應有完整之機關組織推動各項工作,因此整併經濟部商業司及中部辦公室成立專責機關,所謂「藉由組改調升組織層級或大幅增設署級行政機關」情形實屬誤解。

人事總處最後指出,本次是將從2012年行政院組改啟動迄今長達10餘年還未完成的組改工作告一段落,讓組改的部會組織法早日完成法制化,才能以更合理完整之組織型態以因應國家發展及政務推動,是負責任政府責無旁貸的作為,與總統任期與選舉均無關,請外界勿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