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國會罪被害人是「國家」!法務部:全民皆可告發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右)質詢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左)。(國會頻道)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右)質詢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左)。(國會頻道)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就刑法相關條文修正邀請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備詢;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質詢,即將在院會二讀會審議的藐視國會罪,誰可以提告?誰是犯罪被害人?徐認為應是國家,鍾追問,那立委跟看直播的民眾都可以告發?徐錫祥回答,人民按鈴申告都會依法處理。

鍾佳濱質疑,刑法藐視國會罪假如三讀通過,該罪名屬非告訴乃論,如果檢察官看到國會質詢影片,如果認為官員觸及到藐視國會、拒不作答、隱匿或虛偽陳述,檢察官是否需要主動偵辦?公堂上公然為之要不要處理?

徐錫祥表示,既然是非告訴乃論,那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就要主動偵辦,但是所謂犯罪嫌疑,仍要集合很多證據,比如光是法條上所述「虛偽」的部分,檢察官不是當事人,不曉得官員所言是否真實,是否構成犯罪嫌疑,還要進一步調取相關資料。

鍾佳濱質疑,藍白版本的藐視國會罪寫公務員「就其所知之重要事項為虛偽陳述者」,就這條文規定,檢察官可以光看影片就知道?檢察官有沒有辦法判斷?徐坦言,檢察官不太可能看影帶就有辦法認定,這樣的情況通常會基於對國會的尊重,讓國會自己先去做決定,國會掌握某些證據後,將來移送地檢署偵辦。

鍾佳濱也詢問,在刑法藐視國會罪誰是犯罪被害人?徐認為,「應該是國家」,鍾佳濱續問,那誰可以提出告訴?立委主張自己質詢權受侵害認為藐視國會,還是看到影片跟新聞的民眾都可以?

徐認為,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告發」,任何人民只要按鈴申告都可以依法處理;鍾佳濱認為,假設人民因為立場不同,看到官員答詢就覺得有問題跑去按鈴告發,是否會讓檢察官疲於奔命?徐表示,「受理告發依法偵辦是我們義務,不好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