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連靜雯遭詐418萬 詐團主嫌遭判6年4個月

有「戲劇女王」之稱的藝人連靜雯,先前被電信詐騙集團鎖定,落入愛情詐騙及投資陷阱,從去年5月開始,分5次總共匯出418萬元,台北地院審查終結,今(29)天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詐騙集團黃姓嫌犯有期徒刑6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更多台視新聞網報導
吳淡如不捨連靜雯遭詐騙 教戰如何識破網路愛情陷阱
連面都沒見過! 女星連靜雯遭假男友詐騙3千萬
疑洩露標案資訊 北市殯葬管理副處長60萬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