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庭妮父親欠稅418萬 關進彰化看守所7天!今速繳清重獲自由

【記者王煌忠/彰化報導】藝人陳庭妮父親陳奕樑,在彰化經營「豪嘉」冷凍肉品批發公司,因拖欠營所稅、營業稅合計418萬元未繳,經國稅局移送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陳男卻擺爛拒不繳納,將陳男送進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歷經7天關押,陳庭妮家人今天急忙繳清稅款,讓陳男趕在清明連假前離監返家。

陳奕樑遭管收消息曝光後,女兒陳婷妮在昨天(30日)露面,眼眶泛淚哽咽表示「已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法務部彰化執行分屬(31)證實,今天中午陳庭妮家人及律師已經繳清欠稅款項,陳奕樑在下午2點多已經獲釋。

陳庭妮父親陳奕樑歷經7天管收,今天下午由家屬繳清欠稅款後,結束關押。讀者提供
陳庭妮父親陳奕樑歷經7天管收,今天下午由家屬繳清欠稅款後,結束關押。讀者提供

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彰化冷凍肉品批發業者「豪嘉食品有限公司」滯欠2006年到2009年營利事業所得稅、2009到2010年營業稅,總計418萬多元未繳,經中區國稅局在2017年間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經調查豪嘉公司名下僅有一輛1995年份出廠車齡逾20年的老舊車輛,殘餘價值甚微無執行實益,除扣得豪嘉公司的銀行存款2萬2749元外,已查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經行政執行官積極蒐證調查,發現豪嘉公司負責人陳奕樑有履行能力卻故意不繳納,有處分脫產的情事,遂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陳男,因管收要件事實認定及法律見解歧異,遭彰化地院駁回管收聲請,承辦行政執行官努力不懈補足證據,並援引司法院大法官第588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堅守法律防線,提起抗告、再抗告程序。

彰化分署將陳男(左三)解送彰化看守所管收。讀者提供
彰化分署將陳男(左三)解送彰化看守所管收。讀者提供

彰化分署指出,3月1日經台中高分院裁定准予管收陳男,經彰化分署派員於本月25日會同台中分署執行人員及台中市警局和平分局警員,前往陳男位於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的住處拘提到案,因陳男仍以現無能力繳納,亦無法提出具體清償計畫,遂於當日下午5點多解送彰化看守所執行管收,家屬今天繳清欠稅款項後,陳男隨即在下午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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