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作者免費展覽空間 新北美術展申請至5月底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廳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廳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美麗永安藝文中心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美麗永安藝文中心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藝文中心展場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藝文中心展場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申請展出作品須為應用美術、圖文設計、視覺影像設計、概念式互動裝置創作等類別之創作,圖為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覽廳照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申請展出作品須為應用美術、圖文設計、視覺影像設計、概念式互動裝置創作等類別之創作,圖為美麗永安藝文中心展覽廳照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藝文中心場館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藝文中心場館 (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為提供優秀藝術創作者及團體展示作品的平臺,給予一般民眾親近觀賞藝術作品的機會,新北市文化局開放轄下藝術場館的展覽檔期,供各方創作人士申請,並協助辦理展覽,114年度新北市美術展覽申請即日起收件至5月31日止。

 

文化局說明,此次開放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美麗永安藝文中心三處場館供民眾申請。因各場館調性有別,適合不同的藝術媒材與展示形式,新北市藝文中心及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申請展出作品須為東方媒材類(水墨、膠彩、書法、篆刻等)、西方媒材類(油畫、水彩、版畫等)或立體及其他類(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類別的創作;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申請展出作品須為應用美術、圖文設計、視覺影像設計、概念式互動裝置創作等類別的創作,供創作者選擇適合的展覽場域申請展出。

 

文化局指出,今年申請方式延續採紙本寄送或線上申請雙軌制,增加民眾報名便利性,並響應環境友善減低紙張使用量。民眾申請通過後,文化局除了免費提供申請者展覽空間,協助展覽行銷宣傳及展務行政工作外,並可以額外提供至多新臺幣1萬元供申請者辦理藝術推廣活動,鼓勵藝術家將藝術創作的樂趣與動人之處分享給每一位民眾。

 

文化局表示,凡有志於藝術創作,且兩年內未曾申請通過展出的個人或團體,均可提出送件,歡迎藝術創作者依創作媒材選擇適合的場館進行申請。更多詳細資訊請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