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拒開事後避孕藥 涉性別歧視 ?

明尼蘇達州上訴法院的一宗案件裡,原告安德里亞‧安德森(Andrea Anderson)21日指控該州一名藥師在2019年時基於對她性別的歧視與偏見,拒絕開立緊急避孕藥處方。

明尼蘇達州中部「Thrifty White」藥局的被告藥師巴多(George Badeaux)委託律師表示,當事人基於宗教信仰而拒絕開立終止妊娠藥物,並未違反該州或聯邦法律。

美聯社報導,陪審團去年裁決,拒絕給予安德森事後避孕藥「Ella」的被告巴多並未歧視安德森。

原告安德森要求2萬5000元的精神傷害賠償,但安德森的一名律師布瑞弗曼(Jess Braverman)表示,安德森因為此案未涉及歧視而無法獲得這筆款項。

性別平等倡議團體「性別正義」(Gender Justice)及安德森的律師團今年決定針對陪審團的裁決提出上訴,該團體的法律主任布瑞弗曼說,「這是與懷孕相關的歧視」。

布瑞弗曼指巴多違法歧視安德森的性別,因為這項處方藥只開立給女性。

安德森2019年在寒冬下,開車來回超過100哩,才在另一間藥局取得這款事後避孕藥。

被告巴多的律師葛雷(Rory Gray)表示,聯邦與州法律不會將巴多認列為懷孕歧視。

葛雷表示,「明尼蘇達州人權法」(Minnesota Human Rights Act)「聚焦動機而非後果」,「巴多必須有歧視的『動機』,但陪審團認為他沒有,這就成立了當時的情況,而不是看影響所及,以及為何這麼做」。

葛雷表示,巴多當時拒開處方藥,並非基於自身或安德森,而是「第三方,即未成形的生命」。

布瑞弗曼表示,巴多是否試圖傷害安德森並不重要,「這並非主張歧視的要素,純粹是他們否決了一個人取得商品和服務的公平權利」。

布瑞弗曼表示,「這邊的問題是,法院指示陪審團,若巴多無意對安德森造成傷害、汙名和恥辱,就未涉及歧視。」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議小組將有90天的時間,考慮是否裁決上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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