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免再延長 實施至8/26

考量國內疫情尚未平息,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2月27日起持續實施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免措施、為期6個月,降幅為法定稅率的50%,也就是說,進口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從法定的20%降為10%。

關務署指出,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減免措施自2020年2月底起實施,截至今年1月底,進口量為4547萬公升,減稅利益為新台幣1.18億元。

關務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尚未平息,為持續充足防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的物資供應,確保醫療機構及民眾供需無虞,並協助廠商降低進口成本,財政部依關稅法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12年2月27日起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為期6個月。

關務署指出,降幅為法定稅率的50%,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在此關稅減免措施之下,進口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從法定的20%降為10%。

關務署提醒,這次藥用酒精原料機動調降稅率適用期間,是112年2月27日起至8月26日止,有關適用期間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是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的準據。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