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宏達籲公開陳明通、林智堅等審定報告 台大回應了

蘇宏達呼籲公開陳明通等審議報告書,台大回應:依規定要保密。(圖:蘇宏達臉書)
蘇宏達呼籲公開陳明通等審議報告書,台大回應:依規定要保密。(圖:蘇宏達臉書)

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今天(27日)以「豈容作賊的喊冤」為題發表文章,呼籲台大和教育部公布林智堅、鄭文燦、陳明通案的審定審議報告書。台大對此回應,依照規定學倫案評審過程等應予以保密,因此無法提供學倫案件審定資料。

蘇宏達今天發文痛批,陳明通刻意指稱林智堅案為冤案,卻絕口不提他所指導的鄭文燦論文也同被認定抄襲嚴重而遭撤銷學位,更不願意面對所指導以香港民眾對機構信任度調查為樣本的碩士學位論文中至少5篇也被質疑的事實,卻在審議期間不斷在台大內部散播類似「因為一個學生論文抄襲就開除指導教授,各位想一想,你安全嗎?」的情緒勒索。

蘇宏達表示,為了捍衛台大的榮譽、台大社科院和所有參與審定審議委員的清譽,身為台大社科院院長,林智堅、鄭文燦兩個碩士論文審定委員會召集人,以及陳明通教授違反教師法審議委員會召集人,他決定挺身而出,鄭重要求教育部和台大校方立即公開上述三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部內容,以昭公信。

台大表示,依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1點第1項規定,學術倫理案件之評審過程、審查人及評審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受理檢舉、參與審議程序之人員就所接觸之資訊,應予保密,因此無法提供學倫案件審定資料。

台大說,關於國發所教授陳明通指導不周的碩士論文抄襲乙案,均已撤銷學位在案,被撤銷學位論文者未再進行救濟程序,故論文撤銷,已告確定,並無爭議。學校也引以為戒,訂出相關辦法,避免學倫案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