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控告林暐哲音樂社 爭執案件移轉管轄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樂團蘇打綠控告林暐哲音樂社,提起民事訴訟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並請求商標返還,北院今天開庭,法官認為,商標應由智財法院管轄,若移轉部分案件,恐出現裁判歧異情況。

全案緣於,樂團蘇打綠成員6人向林暐哲音樂社提起民事訴訟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並請求商標返還,台北地方法院受理開庭,雙方當事人今天沒出庭,均由委任律師說明,法官詢問,為何要聲請移轉由智財法院審理以及聲請移轉範圍。

林暐哲音樂社委任律師表示,針對蘇打綠訴請「返還商標」部分,因為屬於智財事件,應由智財法院管轄,且蘇打綠就「返還商標」向北院聲請假處分,已遭北院移轉至智財法院,因此「返還商標」應由智財法院審理,「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則由北院審理。

但是蘇打綠委任律師主張,蘇打綠認為雙方經紀關係已經終止,請求返還商標部分自然不可分割,應由同一法院審理,且若由不同法院審理,可能造成裁判矛盾;法官再問「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與「返還商標」的因果關係為何,兩律師團表示,之後具狀表示。法官庭末諭知候辦。(編輯:李亨山)10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