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聲請驗票 屏東地院審判長指「千分之三差距」是關鍵

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認為選務有瑕疵,向屏東地院聲請驗票,今(5)天調查庭中蘇清泉委任律師提出多項疑慮;法官表示,選罷法規定差距在千分之3內才能聲請重新計票,合議庭後續將討論再做出裁決。

今天下午的合議庭由凃春生擔任審判長,陪審法官有薛全晉及劉千瑜,全程約1小時。蘇清泉委任律師提出,屏東投開票所有多起亂象,包含唱票未亮票、縣長候選人票數錯置狀況、誤植枋山鄉枋山村長選舉票數、開票速度太慢等烏龍事件與疑慮「令人質疑當選人周春米選票不實及選務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合議庭審判長凃春生開庭過程中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規定,差距要在千分之3內得以聲請重新計票,否則「高雄的柯志恩、新北的林佳龍也都要驗,畢竟法官只能根據法律做判斷,難道要根據價值觀嗎?」後續將與合議庭法官討論後,再做出裁決。

蘇清泉開庭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台灣民主最後防線就是靠法官聰明智慧與良知,也是唯一的依靠,畢竟沒有真相就沒有屏東縣長,希望儘快有結果。蘇清泉也向民進黨屏東縣長當選人周春米喊話:「不要抗拒驗票,驗票才是最大的加分」。

以一萬一千多票落敗的蘇清泉委由律師針對保全證據的部分提起抗告,同時一併提起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訴訟。(圖:資料照 溫蘭魁攝)
以一萬一千多票落敗的蘇清泉委由律師針對保全證據的部分提起抗告,同時一併提起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訴訟。(圖:資料照 溫蘭魁攝)

以一萬一千多票落敗的蘇清泉委由律師針對保全證據的部分提起抗告,同時一併提起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訴訟。(圖:資料照 溫蘭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