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槍擊案 開槍者落網和頂替者雙雙收押

蘇澳鎮太平路發生槍擊案,事後陳姓男子投案,警方再查出開槍者是另名潘姓男子,潘男因畏罪而唆使陳男頂替,2人被拘提到案聲押獲准。(宜蘭警方提供)
蘇澳鎮太平路發生槍擊案,事後陳姓男子投案,警方再查出開槍者是另名潘姓男子,潘男因畏罪而唆使陳男頂替,2人被拘提到案聲押獲准。(宜蘭警方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警局蘇澳警分局一日表示,十一月十六日深夜蘇澳鎮太平路發生槍擊案,子彈貫穿民宅鐵捲門,造成屋內無辜蕭姓住戶中彈,案發不久陳姓男子攜槍投案,警方事後查出開槍者是另名潘姓男子,潘男因畏罪而唆使陳男頂替,二人被拘提到案聲押獲准。

警方說明指出,此案起因於兩派人馬在網路起口角互嗆,各自找來六人及三人出外談判,談判過程相互推擠,突然間傳出槍響,子彈射穿民宅鐵捲門,人在屋內的蕭姓住戶腹部中彈,所幸及時送醫保住性命。案發後,廿五歲陳姓男子向警方投案,供稱他掏出手槍恐嚇對方,拉動滑套時走火,交出一把改造短槍及一個彈匣,十一月十七日下午被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諭知五萬元交保。

警方表示,之後繼續追查,擴大調閱監視畫面交叉比對,發現開槍者並非陳男,而是他的同夥三十六歲潘姓男子,潘男開完槍趁亂逃逸,再教唆陳男出面頂替,辦案人員查出真相,十一月廿五日持搜索票到宜蘭市宜興路某汽車旅館拘提潘男,在其車內查獲一枝改造長槍、一個彈匣、十四發子彈、一包K他命,另在蘇澳鎮中興路拘提幫潘男頂替的陳男到案,依殺人未遂罪、頂替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聲押,法官裁定二人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