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煥智控黃偉哲圖利大創3.5億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大創非法貨價三億五千萬元追繳不回了」,無黨籍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市議員候選人高忠義、陳志峰十六日直指因黃偉哲聯署修正關稅法,將追繳時間五年修成一年,使得大創非法貨價無法追繳。蘇煥智籲該法應再修正回來,同時參與修法者都要道歉,並追究是否有貪瀆及公布圖利廠商名單。
黃偉哲競選辦公室表示,蘇煥智「未審先判」的方式,壓迫司法人權的手法,令人難以苟同。
蘇煥智昨再針對大創案提出新事證,即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由立委提案且黃偉哲參與聯署三讀通過的關稅法第九十六條修正文,其中第四項:「第一項海關責令限期辦理退運及前項沒入其保證金或追繳其貨價之處分,應自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五年內為之』,修正為『一年為之』」。並由總統於二○一八年五月九日公布,同年五月十一日起生效。
蘇煥智強調,大創案財政部和黃偉哲都在打假球,修正關稅法第九十六條第四項根本追不回大創案非法貨價的三億五千萬元,因為大創非法輸入貨品的時間約在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及二○一六年五月四日,貨品放行日期早就超過一年,所以財政部關稅署對台灣大創非法輸入的貨品,已經不能做退運貨品或追繳貨價的處分。而財政部還在今年六月廿九日說已發出處分書,要求台灣大創將完稅價格三億五千萬商品退運,已售出則追繳貨價,根本是打假球。
蘇煥智表示,該法若未修正原本政府對於大創非法貨款的追繳期間可至二○二一年五月,但修法後追繳期間只到二○一七年五月,已無法追繳,等於大創節省了三億五千萬的損失。而修正關稅法,黃偉哲也是修法提案的聯署人,此舉讓大創違法進口所獲貨價三億五千萬不須追繳。他強調,大創違法在先,為何去修政關稅法由五年修為一年?如此是非常嚴重圖利不法者,小英政府應快修正回來,並公布圖利廠商名單及是否有涉貪瀆的官員都要追究,尤其參與修法者要道歉。
陳志峰強調,這不只是知法犯法,也在玩法,讓法治變成人治,一人可以說改就改,這戲可說演很大,因此籲請別再含淚投票了,絕不可以犧牲人民的健康安全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