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院長辦得到 許宗力院長在睡覺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行政院長趕在最後一刻處理性騷官員,雖然慢了點,但勇氣可嘉,還是值得肯定,反觀司法院長是否也要被逼下台,才願意處理性侵法官?

行政院11日公告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於去年遭指控性騷擾的調查報告,指其選任及面試部屬時涉及性別歧視,也會肢體接觸部屬或評論其身材打扮等,成立敵意性工作環境的性別騷擾,蘇貞昌對此已予以免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認為,對受害者來說是遲來的正義,行政院將謝曉星免職,是回應民意訴求,也展現蘇院長一貫雷厲風行的作風;立委陳琬惠更是呼籲應重新檢視相關部會性平、性騷等相關申訴管道是否暢通,不要淪為虛設或根本未設,等到出事了才啟動調查。

回顧臺灣婦女在性別議題上,總是屈居弱勢,尤其當施暴男性是擁有權勢的一方,被害婦女想要獲得正義,根本難如登天,而造成這樣不公平的關鍵,往往不是民意有無關注,而是上級長官是否願意挺身而出,大刀闊斧地處理底下官員性騷、性侵醜聞,畢竟,官場文化總是喜好隱惡揚善,多數首長在其任內,總喜歡歌舞昇平,怎能容得下有所屬官員發生性騷與性侵事件,特別是職司正義捍衛者的法官!

民國105年高院紀姓法官與妻子協議離婚,非但贍養費都不願支付,甚至在離婚後的第24天,僅僅懷疑前妻在未離婚前早已紅杏出牆,竟罔顧自己是法官的身分,理應更加守法,居然直接闖入前妻住處,以暴力方式性侵得逞。前妻不堪受辱,一狀告上法院,民庭法官認定前妻對於遭性侵的主張,有憑有據,更有醫院驗傷與通報紀錄,便判處紀姓法官須給付168萬元給前妻,然而,循理此事已嚴重違反法官倫理,更是敗壞官箴的重大惡行,檢察官知有犯罪事實,應主動偵辦,但司法高層竟對諸多媒體、各界民眾,以及立法委員的抨擊聲浪,充耳不聞、強力護航,還以各種似是而非的謊言,試圖掩蓋紀姓法官違法亂紀的行為,難道這樣的官官相護,就能讓上位者好好當個太平官?試問其他奉公守法的官員會如何看待?一般民眾要如何認同司法、信賴司法?

司法院對涉嫌性侵的紀姓法官,完全沒有要調查處理的意思,坊間已充斥司法內部護航的耳語,甚至懷疑紀姓法官動用與北檢友人的關係,讓檢察署連分案的動作都沒有,直接把紀姓法官性侵乙事「消失」,否則,怎麼法務部連面對立法委員的質詢,都無法拿出正在偵辦的證明?

法官確實擁有審判獨立的金鐘罩,但法律賦予法官獨立審判的權力,目的是捍衛法官審案的公正性,保障法官不受外界干擾,但法官不能拿雞毛當令箭,一旦法官自身違法,豈可慌稱因審理案件得罪被告,醜聞才會被揭發?以如此掩耳盜鈴的方式,做為法官脫罪的說詞,恐怕就連幼兒園小朋友都無法認同。

法官也有奉行法官倫理及遵守法律的義務,沒有特權,紀姓法官性侵前妻後,竟然可以全身而退,難不成法官犯法,就可用審判獨立脫免各種的法律追究?難道教科書上所謂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其效力不及於臺灣法官?

性侵是公訴罪,法官性侵更是司法的一大醜聞,臺灣司法改革的路走得如此漫長、如此艱辛,為何民眾還是不信任法官?不相信司法?其關鍵絕非司法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永遠都是「人」,永遠還是法官的「品操」,面對法官性侵,司法院的態度顯得比行政院更加保守、更為無能,難道擱置不處理,司法的形象就不會受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