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不服羈押提抗告 高等法院受理分案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6日電)立委蘇震清涉嫌收賄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獲立法院許可後,22日裁定羈押禁見。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上午已受理蘇震清抗告案,由刑事第九庭處理。

此外,同遭羈押的立委廖國棟陳超明也提起抗告,高院昨天已分案,由刑事第七庭處理。3名在押立委已全數提起抗告,高院都受理分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貪案,21日起訴蘇震清等被告,並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9名在押被告移審北院。

北院合議庭評議後,22日認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隨即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函請立法院許可,經立院許可後裁定蘇震清等3人羈押禁見。

此外,原本在押的立委趙正宇獲北院裁定無保釋放,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均羈押禁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新台幣50萬元交保、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100萬元交保、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100萬元交保。

高院表示,蘇震清不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北院今天上午將卷證送交高院,高院隨即依分案規則交由進股法官擔任受命法官,並由所屬刑事第九庭組成合議庭。(編輯:戴光育)10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