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6人落水事故 新北市府未盡管理責任遭糾正

針對新北市虎豹潭事故,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左起)、葉大華、范巽綠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歐陽夢萍 攝)
針對新北市虎豹潭事故,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左起)、葉大華、范巽綠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歐陽夢萍 攝)


針對2021年10月發生在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的6人落水溺斃事故,監察院認為舉辦活動的大方公司在安全維護及風險管理上涉有重大違失,新北市政府也顯然未盡場域管理責任,因此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提出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2021年10月16日下午有28名親子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透過網路招攬舉辦的健行及生態導覽戶外休閒活動,其中有2名大人及4名孩童在橫越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梳子壩」時,突然遭遇暴雨,水量瞬間暴漲,遭洪水沖落而溺水死亡。監察院在14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及范巽綠提出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並於今天(1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

調查報告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0項規定,直轄市交通的規劃、營運、管理及觀光事業均屬新北市政府自治事項;包括巡邏、勸導、裁罰、設置廣播系統及配置警戒人員的主政機關均為新北市政府相關局室。新北市政府不僅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更推託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因此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葉大華:『(原音)如果第一時間他們落水的時候,就隨手可及、可以拿得到救生圈,或有人丟救生圈下去的話,可能就不用動員到6天時間去搶救,很快就可以找到人。所以我想這個是我們為什麼在糾正意見上會特別對於新北市政府在救難設施的部分會提出糾正,我想也是給其他地方政府特別要引以為鑑。』

調查報告也指出,兒少參加業者透過網路招攬具風險性戶外休閒活動,相關活動權責機關、法規及督導機制均付之闕如,請政院督導交通部觀光局召集有關機關檢討改進。教育部也應積極向教師、學童及家長推廣戶外教育及戶外休閒活動的風險管理認知,增進安全意識及應變能力,同時應盡速研議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的修正,避免憾事重演。

另外,調查意見也認為業者責任保險、兒童保單健檢尚待強化;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課長蕭淑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陽管處應議處相關違失人員;至於天大地方公司負責人涂淑芳涉嫌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逃漏稅部分,則依法義務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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